(2)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初审意见,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。
(1)申请人先向所在(地、州、市)建设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;
2、城市园林绿化二级、三级资质的办理期限:自收到初审意见和完整材料之日起,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;因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相关业务分管厅长批准,可延长10个工作日。
具体条件规定见《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》和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城[2007]27号)。
(2)地、州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初审意见,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(上报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原件相符章);
(3)省建设厅进行审核,作出行政许可决定;准予许可的,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。
1、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初审期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建设部。火狐电竞火狐电竞火狐电竞火狐电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