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建设部发布的《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》等规章的规定,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%,即,绿地与规划用地面积之比,不应低于30%。“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、宅旁绿地、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(道路红线内的绿地),不包括屋顶、晒台的人工绿地。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、水池、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。 ”
根据建设部发布的《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指南》等规定,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%,即绿地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30%。雕塑、水池、亭榭等绿色小品建筑,占公共绿地面积不超过1%,可视为绿地。
依据住建部公布的《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,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0%,即,绿地与规划用地面积比例,不应小于30%。“这儿的绿地包含公共性绿地、宅旁绿地、公共配套设施隶属绿地(道路红线里的绿地),不包括房顶、晒台的人工绿地。公共性绿地内占地总面积不得超过百分之一的雕塑作品、蓄水池、亭台楼阁等园林绿化搞笑小品工程建筑可以看作绿地。 ”
根据建设部发布的《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指南》等规定,社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%,即绿地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30%。“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、住宅绿地、公共服务设施(道路红线内的绿地),而不是屋顶和阳台上的人工绿地。雕塑、水池、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%的公共绿地,可视为绿地。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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